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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设置最低消费额 违者最高罚5000元 山东立法反食品浪费

时间:2022-07-29 13:18:52 来源:

  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29日讯 7月28日,《山东省反食品浪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规定》共19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规定》明确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误导、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禁止制作和传输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诱导食品浪费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餐饮外卖平台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等。

  禁止诱导超量点餐、设置最低消费额,最高罚款五千元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石晓介绍,《规定》结合山东实际,重点对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教育机构、餐饮外卖平台、食品经营者等的行为进行规范,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

  明确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为消费者按需提供半份菜、小份菜等不同规格的选择;为消费者提供环保卫生的打包服务,对参与“光盘行动”的消费者,可以通过返现、打折、积分、停车优惠等多种方式给予奖励。对于误导、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设置最低消费额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规定餐饮外卖平台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在餐品浏览页面标注餐品规格、参考分量、口味、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推广小分量、多规格餐品或者可选套餐。

  明确规定婚丧嫁娶、商务活动、朋友和家庭聚会等需要集体用餐的,应当抵制铺张浪费陋习;要求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将反食品浪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鼓励单位食堂实施就餐动态管理,实现按需制作。明确规定公务活动用餐应当科学合理安排饭菜数量,原则上安排自助餐;不具备自助餐条件的,可以安排简餐或者份餐。规定教育机构食堂或者供餐单位应当根据学生民族、年龄等情况,科学营养配餐,丰富餐品选择,按需供餐。

禁止制作、发布、传播“吃播”音视频

  明确规定禁止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诱导食品浪费。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发现用户有以上禁止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相关信息;情节严重的,应当停止提供信息服务。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的,由广播电视、网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反食品浪费检查

  每年世界粮食日所在周定为全省反食品浪费宣传周

  反食品浪费工作涉及人员广、部门多,需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按照职责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反食品浪费工作。《规定》明确政府和部门职责,建立反食品浪费工作机制。一是规定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对食品浪费情况的监测、调查、统计、分析和评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反食品浪费检查;二是明确发展改革、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精神文明建设部门的具体职责。

  反食品浪费取得实效,需要改变公众的消费习惯和消费观念,通过各方面的宣传教育,引导公众树立正确饮食消费观,让中华美食文化回归正轨。《规定》将每年世界粮食日所在周定为全省反食品浪费宣传周。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加强反食品浪费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增强公众反食品浪费意识。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反食品浪费舆论监督和公益宣传,报道典型经验,宣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引导公众树立正确饮食消费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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